“此次考试既是对大家学习*纪法规知识成果的一次检验,更是对*员干部的一次教育提醒。”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组成员、副主任魏元哲说。
年2月3日,塔城地区组织51名拟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的通知》以来,塔城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制定了《塔城地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凡提必考”的要求,在公示期内对地区新拟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将按程序任用,成绩不合格者,将暂缓任用,在两周内组织进行补考,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考试成绩按干部管理权限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此次廉政法规考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方式进行,以《中国共产**章》《中国共产*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等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履职必须掌握和遵守的*内法规、应知应会的基础性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期间,地区纪委监委和地委组织部组织人员现场巡查考风考纪。
“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就像无形的助推器,通过‘严考廉’,激发‘真学廉’,真正目的在于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法规学习的自觉性”。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说。
图/文:倪梦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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