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称《简章》)等有关规定,开展此次补录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范围
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空缺岗位。
二、补录对象
(一)参加此次补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其中:报考医疗卫生补录岗位需达到55分、且有《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报考非医疗卫生补录岗位需达到70分);
2、符合《简章》的相关规定和空缺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能参加此次补录:
1、已被录(聘)用的考生;
2、前期已进入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环节,考察期间放弃及考察不合格的考生。
3、录(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录(聘)用资格的考生。
三、补录岗位
补录岗位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附件2,查阅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