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14号)精神,塔城地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相关活动,找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助力“六稳”“六保”工作,切实把各项清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增强宣传和指导。为力争做好自查自纠“第一道关口”,塔城地区财政局立即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新财购〔〕3号)转发各县(市)财政局及地直各预算单位,灵活运用各种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