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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塔城市检察让公平正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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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及造成的危害结果,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悔过改正的机会。”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在听证会上作出承诺:我接受此次教训,也珍惜检察机关给我的这次悔过改正的机会,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

近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社区代表等第三方力量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会后该院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我们是朋友,因酒后发生争执导致现在的结果,我们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也有错误,检察院对韩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我没有意见”。被害人说。

本次听证会公开审查了韩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案中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与被害人系朋友并在一个村的居住,因酒后发生争执导致了案件的发生,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主动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各项损失,被害人也对韩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

案件承办人向与会代表介绍基本案情后,出席会议的侦查机关代表、律师、当事人双方也发表了对案件的意见。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刑事和解等有关规定,案件承办人建议对该案件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参加听证的代表在听取案件承办人的介绍后又详细询问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被害人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进行了评议,评议结果一致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从教育、感化、挽救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同意检察机关对韩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参会听证员纷纷表示检察院公开听证会的召开,不但让案件的办理过程公开透明,而且让群众感受到了公平公正,

来源

塔城地区检察、塔城市检察

原标题:《塔城市检察: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检察听证“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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